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找哪个部门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受影响的拆迁户应首先找当地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这些部门负责拆迁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管理,包括拆迁补偿款的发放。了解拆迁补偿政策 首先,拆迁户应了解当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这包括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款的发放时间等。
法律分析:拆迁款迟迟不给可以找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中的拆迁款项。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补偿的,可以找以下部门处理:首先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来解决。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征收及补偿相关的工作,而拆迁安置问题也在征收及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对于拆迁款的情况我们直接到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即可。
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
首先找国土资源部门和民政局处理,国土资源部门和民政局不能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到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咨询哪个部门
1、房屋拆迁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规划部门。以下是详细解释:当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时,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是至关重要的。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规划部门通常负责房屋拆迁的相关事宜。这些部门负责实施政府制定的城市规划,包括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2、咨询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部门 如果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拆迁户应前往当地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部门进行咨询。这些部门通常设有接待窗口或咨询热线,方便拆迁户了解拆迁补偿的进展情况和处理办法。
3、法律分析: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人民政府。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拆迁归哪个部门管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通常称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2、法律分析: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拆迁工作由什么部门管:答案是房屋征收部门。征地拆迁办属于房屋征收部门,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下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拆迁工作由什么部门管:答案是国家建设部。
4、属于地方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专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部门管辖。在中国,拆迁工作往往涉及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要部门,通常承担着拆迁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职责。
5、拆迁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管理。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可以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
农村拆迁咨询哪个部门
1、【法律分析】:农村拆迁可以咨询的部门具体有:发布征地公告,咨询县级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咨询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咨询县级人民政府;发放征地拆迁款,咨询县级人民政府中的土管部门、村委会;期限内拆迁,咨询拆迁办。
2、法律分析:拿着征收补偿协议或者拆迁补偿合同找当地的房屋征收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应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